为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睢宁县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关于组织开展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睢教通〔〕11号)精神,县教育局组织业务科室人员对睢宁县符合条件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年度工作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县教育局要求,各民办教育机构要针对年检存在的问题尽快整改落实。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单位,务必按照教育局下发的书面整改通知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按时整改到位。
来源:睢宁教育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