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号),更好地发挥信用服务机构在省市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工作中的作用,根据省信用办《关于深入推进年我省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5号)要求,省市信用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择优筛选的原则,经过组织申报、初选推荐、会议评审、反馈确认等工作程序,江苏省信用办决定36家信用服务机构承担年设区市信用修复培训工作,并公告了具体名单。
名单显示,绿盾征信睢宁服务机构承担年徐州市信用修复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