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睢宁顶风作案,抓

临近春节

又有不法人员

动起了“烟花爆竹”的脑筋

进行非法买卖牟利

可惜

难逃法网

近日

睢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开发区派出所

在梳网清格治安整治行动中

在睢宁县金城街道一民房内

发现有人存储、销售烟花爆竹

现场查获鞭炮余箱、烟花余箱

涉案约七万余元

经审查

两名违法人员刘某、王某交代

春节临近其认为烟花爆竹肯定有市场

有利可图

在明知不能私自兜售、存储烟花爆竹的情况下

抱着侥幸心理,从外省“进货”

然后运回本县位于金城街道的一处“仓库内”

进行售卖以此牟利

目前

违法人员刘某、王某

因涉嫌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已被睢宁警方取保候审

年2月1日起

睢宁县设置烟花爆竹限放区域和禁放区域

其中,睢城、睢河、金城这三个街道

在外环路以内的部分属于禁止燃放区域

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年,禁放政策依然实行

如有发现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请拨打

▲禁燃区域▲

年春节即将来临

睢宁公安在此

广大市民

春节期间在欢度佳节的同时

不要忘记对燃放烟花爆竹说“NO”!

禁燃!禁燃!禁燃!

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践行者。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燃放烟花爆竹,不在规定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倡议采用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过节,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

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监督者。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劝阻、抵制和举报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把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宣传者。利用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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