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20号

睢宁县疫情防控通告(年第20号)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评估,自年4月16日起,对我县部分区域疫情管控措施进行调整,情况如下:一、封控区:(红色字体为新调整区域)1.睢城街道王楼社区柳园组;2.江苏世纪天虹纺织有限公司;3.旭旺生活超市(步行街店)及邻近商铺;4.睢城街道王楼社区旭旺便利店及邻近商铺;5.睢城街道王楼社区新宅组;6.睢城街道花园社区关胜巷18号;7.睢城街道花园农贸市场及周围商铺;8.医院宿舍2号楼;9.睢城街道小仝社区旭旺超市及临近住户;10.睢城街道小仝社区袁庄组;11.睢城街道西华园小区10号楼;12.睢城街道八里社区刘东组;13.睢城街道七井村;14.景湖小区一期4号楼;15.李岳小区18号楼;16.睢河街道北辰花园北区;17.金城街道常青社区旭旺便利店及邻近商铺;18.金城街道常青社区孙慧理发店及邻近商铺;19.王集镇庄楼村2组。二、管控区:(红色字体为新调整区域)1.睢城街道王楼社区;2.睢城街道花园社区;3.医院宿舍小区;4.睢城街道小仝社区;5.睢城街道西华园小区;6.睢城街道八里社区;7.景湖小区;8.李岳小区;9.王集镇庄楼村。三、防范区: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区域。以上措施自年4月16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特此通告。睢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年4月16日主编李旭监制季亚楠总监朱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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