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
这个春节能不聚会就不聚会
活生生的教训就在眼前!
以下三起为聚集而引发疫情的典型案例
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
自觉做到疫情防控期间
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典型案例一
家庭聚餐1人传染4人
1月18日,武汉理工大学学生陈某返回哈尔滨后与其同学李某聚餐,聚餐后同乘一辆出租车分别回家。李某回家后再未出行。
1月24日李某参加家庭聚会,聚会参加人均为家庭成员,共9人。分别为:李某及其祖父、祖母、表哥、父亲、母亲、姑父、姑姑、表姐,参加聚会时李某有流涕症状。
1月24-26日,李某和母亲一直与其姑姑一家人共同居住。1月28日,李某发医院就诊,诊断正常。1月30医院就诊,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无既往病史)。
参加聚会的其他8人中有4人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分别为:李某的祖父、祖母、父亲、表哥。一桌9人5人确诊。
典型案例二
1人传染10人
据江苏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月31日通报,1月30日10时至31日17时,徐州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19例,其中睢宁县10人为同一待确认病例密切接触者,出现一人传染多人现象。
1.王某,28岁,住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1月30日检测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为睢宁县待确认病例李某的密切接触者,医院。
2.仝某某,69岁,住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1月30日检测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为睢宁县待确认病例李某的密切接触者,医院。
3.李某,26岁,住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1月30日检测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为睢宁县待确认病例李某的密切接触者,医院。
4.刘某某,31岁,住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1月30日检测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为睢宁县待确认病例李某的密切接触者,医院。
5.李某某,23岁,住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1月30日检测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为睢宁县待确认病例李某的密切接触者,医院。
6.刘某,21岁,住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1月30日检测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为睢宁县待确认病例李某的密切接触者,医院。
7.李某,32岁,住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1月30日检测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为睢宁县待确认病例李某的密切接触者,医院。
8.林某某,73岁,住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1月30日检测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为睢宁县待确认病例李某的密切接触者,医院。
9.王某某,56岁,住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1月30日检测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为睢宁县待确认病例李某的密切接触者,医院。
10.吴某某,77岁,住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1月30日检测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为睢宁县待确认病例李某的密切接触者,医院。
典型案例三
家庭聚餐1人传染2人+4人
1月24日,吕某与其家庭成员聚餐,聚餐成员共7人。分别为:吕某及其母亲、丈夫、儿子、女儿、外孙、外孙女。
1月25日,吕某与丈夫、儿子同乘车赴黑龙江省兰西县参加家庭聚餐,家庭聚餐参加人员共10余人。
1月27日,吕某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后病情加重,留院治疗。1月30日转诊医院,当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与其密切接触者中,吕某的丈夫、外孙女二人相继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其他参加1月24日聚餐的吕某的母亲、儿子、女儿、外孙等4人均为疑似病例。
特别提醒
随着返程高峰的到来
不少小伙伴都准备要上班了
宅在家里,出门上班,返程路上……
在这些地方要如何防护呢?
快来查收这份“线路图”
快转发告诉家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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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早报、广州日报、哈尔滨疾控、广东疾控、央视新闻等(版权归原作,侵权请联系)
编辑:邱瑾
审核:杨化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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