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5个县市上榜2022年度全国综合

11月18日,《光明日报》刊发了《年中国中小城市高质量发展指数研究成果》,其中包括年度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年度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年度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年度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年度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区、年度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县市、年度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县市、年度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前强等重量级榜单。江苏25个县市上榜,总数位居全国第一。

具体榜单如下:

实现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明确定位。综合实力指数指标体系立足践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的要求,结合新时期中小城市发展特点,从现代经济发展、社会民生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创新驱动引领和社会治理优化等六个方面进行评价。

本研究的评价对象界定为:县级市、县以及空间相对独立的市辖区,以及发展基础较好、具备“建市”条件的镇。百强县市:县级市、县、自治县、旗。百强区:含有乡镇、相对独立发展的市辖区(并剔除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大直辖市的市辖区)。千强镇:全国重点镇、各省发展态势较好的镇。

年中国中小城市高质量发展指数为74.1,与年相比提高了3.3。分区域来看,东部地区继续保持领先地位,指数达到81.5,提高了4.4;中部地区紧随其后,指数达到74.5,提高了3.7;西部地区为68.3,提高了2.7;东北地区为67.6,提高了2.0。

年百强县市常住人口达到.70万人,人均GDP为11.48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8.1万元)的1.42倍。年百强县市以占全国1.86%的国土面积和6.58%的人口,贡献了全国9.33%的GDP和3.78%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在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榜单中,江苏共有25个县市上榜,总数位居全国第一。其中,昆山、江阴、张家港、常熟、太仓、宜兴6地跻身全国前十名。江苏昆山市连续18年稳居全国第一,而且昆山是全国唯一一个GDP突破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万亿元的县市。

百强县市作为县域经济“火车头”,对引领省(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以江苏、浙江和山东为代表的东部沿海地区基本形成了百强县市、千亿县市引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而宁夏灵武市、广西平果市、新疆库尔勒市、云南安宁市、吉林梅河口市、贵州仁怀市等进入全国百强县市对于推动西部、东北地区省域内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效应,同时对于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年百强区常住人口达到.59万人,人均GDP达到12.08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5倍,以占全国7.73%的人口,创造了全国11.52%的GDP和4.44%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绿色发展指数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指数指标体系包括资源节约、绿色生活、污染治理和环境质量四个方面。年中国中小城市绿色发展指数达到64.5,与上年相比提高2.3。近年来中小城市在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方面持续发力,在资源节约、污染治理等方面的进步尤为明显。分区域来看,东部地区绿色发展指数仍然遥遥领先,提高了2.8,达到70.7。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绿色发展指数也有所上升,分别达到61.8、54.9和57.5。

投资潜力指数

投资潜力指数,主要用于表征城市吸纳投资的潜力,投资潜力评价侧重于对蕴涵在中小城市这一县域中心的投资环境的营造和投资机会的发掘,以引导中小城市发展方向,并对投资者决策提出建议。年中小城市投资潜力进一步提升,指数达到84.6,与年相比提高了1.9,对投资潜力提升贡献最大的是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改善。分区域看,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中小城市投资潜力指数分别为86.8、85.6、81.7和81.4,较上年分别提高了2.3、2.0、1.6和1.5。

科技创新指数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课题组结合创新资源和发展基础,重点评估中小城市的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创新潜力、科技创新活力和科技创新成效等四个方面的情况。年中小城市科技创新指数为61.6,尽管纵向来看仍然在进步,但与大城市相比,创新能力较弱、创新成效不显著等问题仍然比较明显。分区域看,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中小城市科技创新指数分别为69.5、59.5、55.1和54.5。在科技创新百强县市榜单中,东部地区占63席,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占27席、8席和2席。

新型城镇化质量指数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新型城镇化是中国推进城镇化水平的重要战略。课题组从新型城镇化的本质内涵出发,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中小城市发展实际,从城镇化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资源环境保护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年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质量指数为49.6,比年提高2.6。基本公共服务的显著改善是本年度推动城镇化质量指数提升的重要动力。分区域来看,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质量指数分别提高2.9、2.8、2.1和2.1,达到51.2、49.0、47.4和47.9。

建制镇综合实力指数

考虑到建制镇数据的可得性和可比性,课题组选取了镇区建成区面积、镇区常住人口、辖区人均GDP、辖区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固定资本形成净额、营业面积50平方米及以上超市数、城乡居民收入等指标进行综合比较,计算了建制镇的综合得分,千强镇名单详见《年度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报告》绿皮书及中小城市指数网。

年度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区名单、年度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名单、年度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县市区名单、年度全国千强镇名单及各指数指标体系详情见《年度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报告》绿皮书和中小城市指数网。

来源:我苏网综合

编辑:蔡阳艳

审核:张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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