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封控区、管控区解除管控措施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经按程序报审备案,现对18个区域解除相应管控措施。
一、解除管控措施的区域如下:
(一)原封控区:
1.万宁小区7号楼、19号楼;
2.万宁小区17号平房;
3.丁香园小区;
4.睢城街道戈圩社区;
5.旭旺超市牡丹园店;
6.睢城街道淮海巷;
7.官山镇官山社区官山街和府前街沿街商铺、住户;
8.丽晶国际一期;
9.奥体清华苑A3楼;
10.宁江工业园区旭金物流大院;
11.金城街道金城社区旭旺超市(汽车西站店)及周边商铺;
12.金城街道常青社区旭旺便利店及邻近商铺;
13.金城街道金城社区幸福家园9号楼;
14.玉兰公寓2幢。
封控区解除封闭管理后,原封闭区域“只进不出”,继续实施加强健康监测、严禁人员聚集的7天过渡期管理。在解封后第7天分批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改为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二)原管控区:
1.睢城街道东升社区;
2.睢河街道联群社区;
3.金城街道常青社区;
4.金城街道金城社区。
管控区解除管控措施后,按防范区进行管理。
二、现有管控区域如下:
(一)封控区为:
1.江苏世纪天虹纺织有限公司;
2.睢城街道花园社区红叶南路以西、青年西路以北、小濉河以东、新市西街以南区域(不含天景名城小区);
3.睢城街道元府社区八一东路4号1幢(五金批发市场);
4.睢城街道北陵社区元府西路农业巷;
5.睢城街道北陵社区彩虹公寓小区;
6.睢城街道北陵社区八一公馆小区;
7.睢城街道北陵社区春江花城小区;
8.百盛润家中山路店;
9.睢城街道五里堂社区小张组、五一组、五二组、郑庄组、小刘队、小戈组;
10.睢城街道王楼社区;
11.万象天地小区;
12.睢城街道后园社区睢魏路以西、八一东路以北、文学北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区域(不含供电公司);
13.睢城街道后园社区文学北路以东、烟草局南墙以南、机关幼儿园以西、丝绸公司宿舍南墙以北;
14.睢城街道后园社区小沿河以西、人民路以北、天虹北路以东、中央大街南辅道以南区域;
15.睢城街道后园社区林庄组(人民路以南,天虹大道以东,电教巷以北,紫金花园以西);
16.睢城街道后园社区人民东路南一巷84号楼;
17.睢城街道东城社区小沿河以西、建设路以北、天虹南路以东、二小路以南区域;
18.北辰花园北区;
19.睢河街道仝场社区幸福家园小区11号楼及鑫浩超市、小群烟酒店;
20.金泰尚城小区;
21.金城街道苏源社区;
22.金城街道红光社区红光小区;
23.高作镇高作社区、高南村、夏庙村、石墩村、后刘村、刘大庄村;
24.邱集镇邱集村、陈楼村、李甘村、大主村、姚圩村、王宇村、王庄村、朱开村;
25.邱集镇小苏村伏巷小区;
26.官山镇官山社区新发路阿龙饭店及附近商铺。
(二)管控区为:
1.睢城街道花园社区;
2.睢城街道元府社区;
3.睢城街道北陵社区;
4.睢城街道红叶社区;
5.睢城街道五里堂社区;
6.睢城街道后园社区;
7.睢城街道东城社区;
8.睢城街道南关社区;
9.睢河街道天虹社区;
10.睢河街道王小楼社区;
11.睢河街道仝场社区;
12.金城街道红光社区;
13.邱集镇;
14.高作镇;
15.官山镇官山社区。
(三)防范区为:
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区域。
特此通告。
睢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