孰是孰非?婴儿因无核酸证明被拒诊身亡?这几天,网络上一段关于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一岁半婴儿卡到喉咙因无核酸证明被拒诊后身亡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配文:4月29日晚,婴儿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被卡到喉咙,家属拨打将孩医院救治,到医院后医生让其先做核酸,等核酸结果出来后方能进行救治。等待结果近七八个小时期间,医生并未对孩子进行施救,而是家属发火后才上了吸氧机。核酸结果出来后,医院让家属转院去徐州,但为时已晚,孩子遗憾离世。这样的视频配文,一时激起千层浪,疫情之下,因为核酸问题“拒诊”出事的,不止这么一例,每每发生,都能刺痛众人眼睛!难道真如视频中所说,因为没有核酸证明,医院拒诊才导致婴儿离世的吗?5月3日晚,《法治日报》记者连线睢宁县相关部门获悉,视频中所述婴儿确实已夭折,但是医院拒诊、导致贻误抢救,目前正在核实。调查结果公布5月5日凌晨,徐州发布公布了这次事件的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1.调查结果:家属造谣4月29日20时10分,医院接诊患儿石某某,其姑奶奶自述患儿误咽异物,家人从其口中抠出半粒带壳南瓜子。接诊医生郑某某做了相关检查后,初步判断为气管内异物,给患儿做了相应的急救处理。医院自身不满足救治条件,21时开具转院转诊单,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院,家属拒绝了;21时45分,患儿父母到院;22时2分,医院总值班室联系患儿转院事宜;接诊医生在与患儿父亲交代病情后处置其他病例,先后于23时55分、30日0时整、1时4分、1时7分、1时19分、1时23分多次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30日1时2分,患儿母亲拨打;1时22分,睢宁县急救医疗站医院,2时30医院抢救室。当班医生完善检查,开放静脉通道、给予吸氧、心电监护处置以及CT、血常规等辅助检查。3时47分,患儿突然出现呼吸暂停,医院立即实施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并组织专家会诊,4时56分,患儿因抢救无效死亡。在就诊、接诊、转诊的过程中,医院医院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2.处理结果:医院降级,院长免职,医生停职据《通报》表示:医院在对患儿石某某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根据调查结果,依据党纪政纪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一、徐州市卫健委对医院给予警告,对接诊医生郑某某暂停执业活动,并作进一步调查。责成医院全面开展内部整顿。二、睢宁县委给予县卫健委党委书记王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张某党内外职务。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相关规定,报请上级部门对医院予以降级处理。看到这样的通报结果后,舆论风向转变:有网友表示希望海姆立克急救法普及到每个家庭,避免更多的悲剧发生;也有网友表示:作为医护人员,难道最基本的海姆立克急救都不懂吗?在这里,我想说海姆立克是急救最基本的方法,医护人员尤其是急诊科的都会。其原理是:通过挤压把堵塞气道的食物用胸腹部气顶出来,适合异物比较大,卡的位置不是太深,而且完全堵塞气道的,而这个遗憾离世的孩子,是被带壳的食物卡住的,异物很小,最开始的时候也没有全部堵塞气道,加上位置很深,只能手术取出异物,海姆立克法并不适用。编者寄语(仅代表个人观点):对于急症(比如:气管异物,心梗,外伤大出血导致的休克,心脏骤停等)来说,时间就是生命,必须争分夺秒。接诊医生21时开具转院转诊单,家属却一直拖延时间,遗憾发生后,却在医院处理不当,才导致孩子去世,引发了舆论战,医院因此陷入舆论中心,难道造谣的家属不应该得到处罚?医患关系原本就很紧张,再时不时的来一个造谣中伤,医护还能不忘初心吗?都说医患双方本是同一个战壕的队友,但事实却很残酷。我们常说老鼠屎就那么几粒,这种现象只是个例,没必要上纲上线。但正是这种心理,滋生了小人的阴暗,给无辜的人带来了不可磨灭的伤害。为此,真的很希望,今后能出台相关的法律,造谣者应该受到严厉的处罚,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当然,若非要说医院有错。那他们应该错在:没有给自己留下证据。在家属不配合转院的情况下,没有其签署知情告知;在一次次打电话催促其转院,得不到回应时,没有多长一个心眼一级一级向上报备。可这是管理上的瑕疵,有必要作出这么严厉的处罚,直接让医生停职,医院降级吗?避免悲剧发生的前提是家属配合,医院和医生能怎么办?在这里,也希望各位同仁今后工作中一定要谨慎行事,有些规定虽然繁琐,但它可能是最后一根稻草,在关键时刻能保你“一命”!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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