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疫情防控通告
(年第67号)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封控区、管控区解除管控措施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经按程序报审备案,现对22个区域解除相应管控措施。
一、解除管控措施的区域如下:
(一)原封控区:
1.高作镇石墩村;
2.高作镇夏庙村;
3.高作镇后刘村;
4.高作镇高南村;
5.高作镇高作社区;
6.高作镇刘大庄村;
7.百盛润家中山路店;
8.睢城街道北陵社区元府西路农业巷;
9.睢城街道北陵社区八一公馆小区;
10.江苏世纪天虹纺织有限公司;
11.万象天地小区;
12.睢城街道花园社区红叶南路以西、青年西路以北、小濉河以东、新市西街以南区域(不含天景名城小区);
13.邱集镇大主村;
14.邱集镇小苏村伏巷小区;
15.睢河街道仝场社区幸福家园小区11号楼及鑫浩超市、小群烟酒店;
16.北辰花园北区;
17.官山镇官山社区新发路阿龙饭店及附近商铺。
封控区解除封闭管理后,原封闭区域“只进不出”,继续实施加强健康监测、严禁人员聚集的7天过渡期管理。在解封后第7天分批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改为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二)原管控区:
1.高作镇;
2.睢城街道花园社区;
3.睢河街道仝场社区;
4.睢河街道王小楼社区;
5.官山镇官山社区。
管控区解除管控措施后,按防范区进行管理。
二、现有管控区域如下:
(一)封控区为:
1.睢城街道元府社区八一东路4号1幢(五金批发市场);
2.睢城街道北陵社区彩虹公寓小区;
3.睢城街道北陵社区春江花城小区;
4.睢城街道五里堂社区小张组、五一组、五二组、郑庄组、小刘队、小戈组;
5.睢城街道王楼社区;
6.睢城街道后园社区睢魏路以西、八一东路以北、文学北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区域(不含供电公司);
7.睢城街道后园社区文学北路以东、烟草局南墙以南、机关幼儿园以西、丝绸公司宿舍南墙以北;
8.睢城街道后园社区小沿河以西、人民路以北、天虹北路以东、中央大街南辅道以南区域;
9.睢城街道后园社区林庄组(人民路以南,天虹大道以东,电教巷以北,紫金花园以西);
10.睢城街道后园社区人民东路南一巷84号楼;
11.睢城街道东城社区小沿河以西、建设路以北、天虹南路以东、二小路以南区域;
12.金泰尚城小区;
13.金城街道苏源社区;
14.金城街道红光社区红光小区;
15.邱集镇邱集村、陈楼村、李甘村、姚圩村、王宇村、王庄村、朱开村。
(二)管控区为:
1.睢城街道元府社区;
2.睢城街道北陵社区;
3.睢城街道红叶社区;
4.睢城街道五里堂社区;
5.睢城街道后园社区;
6.睢城街道东城社区;
7.睢城街道南关社区;
8.睢河街道天虹社区;
9.金城街道红光社区;
10.邱集镇。
(三)防范区为:
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区域。
特此通告。
睢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5月11日
睢宁县疫情防控通告
(年第68号)
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睢宁县关于实施分区分类精准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工作方案》要求,现决定在沙集镇、梁集镇等6个乡镇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批放开范围
沙集镇、梁集镇、魏集镇、姚集镇、庆安镇、官山镇等6个镇全域。
二、具体要求
(一)全域全员使用“徐州健康宝”
第二批放开的六个镇范围内,坚持“全域持码开放”“全员扫码入场”。所有单位(场所)必须申领“徐州健康宝场所码”,未申领的单位(场所)禁止开放或人员出入。进入公共场所和单位须扫“徐州健康宝”(外籍人员持有效护照,出示“苏康码”)、出示行程码、测体温、佩戴口罩;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卫生院)、药店、农资门市、银行、超市、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等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为满足属地群众核酸采样需求,在镇村科学合理安排免费核酸检测点,并对社会公布。
所有放开场所须经属地镇批准,报县防疫指挥部备案,未批准不放开。具体放开场所以属地镇公布为准。
(二)加强来(返)睢人员健康管理
第二批放开的六个镇范围内,所有来(返)睢人员抵睢前可通过支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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