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疫情防控通告
(年第20号)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评估,自年4月16日起,对我县部分区域疫情管控措施进行调整,情况如下:
一、封控区:
(红色字体为新调整区域)
1.睢城街道王楼社区柳园组;
2.江苏世纪天虹纺织有限公司;
3.旭旺生活超市(步行街店)及邻近商铺;
4.睢城街道王楼社区旭旺便利店及邻近商铺;
5.睢城街道王楼社区新宅组;
6.睢城街道花园社区关胜巷18号;
7.睢城街道花园农贸市场及周围商铺;
8.医院宿舍2号楼;
9.睢城街道小仝社区旭旺超市及临近住户;
10.睢城街道小仝社区袁庄组;
11.睢城街道西华园小区10号楼;
12.睢城街道八里社区刘东组;
13.睢城街道七井村;
14.景湖小区一期4号楼;
15.李岳小区18号楼;
16.睢河街道北辰花园北区;
17.金城街道常青社区旭旺便利店及邻近商铺;
18.金城街道常青社区孙慧理发店及邻近商铺;
19.王集镇庄楼村2组。
二、管控区:
(红色字体为新调整区域)
1.睢城街道王楼社区;
2.睢城街道花园社区;
3.医院宿舍小区;
4.睢城街道小仝社区;
5.睢城街道西华园小区;
6.睢城街道八里社区;
7.景湖小区;
8.李岳小区;
9.王集镇庄楼村。
三、防范区:
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区域。
以上措施自年4月16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睢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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