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10年罚万睢宁人注意朋友圈再

最近,微博上一张

“淘宝代购店主道歉信”的截图火了,

网友彻底炸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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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上写着:

“各位亲,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现在广州女子监狱,因为这个店铺做进口代购被判刑十年,并处罚金万,如有任何未尽的退款之类事宜,请联系我老公,他会全部负责”。

简而言之,这位店主做了3年淘宝代购,如今因走私逃税被判刑10年,并处罚金万。

此事一出,代购们陷入集体恐慌,这个万亿规模的“行业”,陷入恐慌。

淘宝店主因代购被判刑10年

有网友斩钉截铁地表示,这是假的,量刑时间太假。

然而,其他网友翻出了店主写的道歉信。

更重要的是,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已经在8月份就下来了。

据判决书显示,

年,被告人游燕开了名为“TSHOW进口女装店”的淘宝店用于销售进口高档服装,同年开始通过快递邮寄,雇请“水客”偷带及自行携带等方式走私进境,并销售牟利。

经统计,被告人游燕在香港刷卡购买并走私进境的服饰金额总计人民币.93元,经核定,上述服饰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33元。

游燕走私了价值多万元的服饰,逃了多万元的税,终审被判刑10年,罚款万元。

就是这个判决结果,引发了网友热议。

该代购行为涉及走私

有人觉得,都是逃税,为什么游燕逃了多万就要去坐牢?

也有网友对于这样量刑标准表示难以理解。相比其他恶性犯罪,这个是不是判太重了?

而据人民法治网采访相关律师表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这已是最低的量刑。因为游燕不仅是逃税,更涉及走私。

裁判文书网显示,广东高院终审认为,游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走私普通货物进境后在国内销售牟利,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游燕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维持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游燕的定罪量刑部分。

本案中,游燕走私价值余万元的服饰,偷逃应缴税额余万元。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税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

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

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

代购不是法外之地

如今,代购已经渗透到中国人的日常生活。谁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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