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效并举的刑事速裁睢宁实践

如何在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过程中,将刑事速裁程序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衔接,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实质化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提质增效,使刑事速裁案件驶入快车道,睢宁法院正在积极有效地探索。

年3月,睢宁法院会同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在全市法院率先成立刑事案件速裁中心,创新打造刑事速裁案件“睢宁模式”。自中心成立以来,该院共适用速裁程序审结刑事案件达件,速裁程序适用率为47.60%,平均审理天数7.49天,当庭宣判率%,上诉率为零,有效实现了案件办理速度和质量的双提升,刑事速裁工作得到地方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高度肯定,工作经验被省高院在全省范围内转发推介。

四方协同

实现案件集约化办理

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解释先后将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纳入立法层面后,在司法层面如何有效提高法院速裁程序适用率、如何全面保障检察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文书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以及如何实现公检法三机关在互相监督基础上的紧密衔接、协同配合等都成为司法实践中面临的难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睢宁法院会同公检司成立全市首家刑事速裁中心,一体推进“以审判为中心”、案件繁简分流、“认罪认罚从宽”、刑事辩护全覆盖等一系列刑事诉讼制度在睢宁司法实践中落地生根。

该中心依托睢宁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搭建“三室一庭”(法官工作室、派驻检察室、法律援助办公室、速裁法庭)刑事速裁案件集中办公区,将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法庭审理与贯穿于整个过程的法律援助实现无缝衔接。

睢宁法院分管刑事工作的副院长佟玲表示,该院还专门会同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制定出台《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各个阶段流程节点,全面交换意见,简化程序,打通堵点,全面推进刑事速裁案件集约、规范运转。

据了解,该中心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完成刑事案件的侦查讯问、取证工作,对初步符合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加盖“速裁”标识统一移送至检察机关;检察机关通过派驻检察室安排专人阅卷、提审,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经甄别符合速裁条件的,通知辩护人或法律援助办公室的值班律师对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程序进行见证和法律释明,具备起诉条件后按照同类案件“集中起诉”,然后由法官工作室的专职法官对案件做进一步的甄别,对不符合适用速裁条件的案件转为普通程序或其他程序审理,对符合适用速裁条件的案件则为后续庭审工作做准备。

“除庭审录音录像外,《细则》还要求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对讯问、取证以及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以保证案件办案质量。”该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震补充说。

路径创新

提升效率更保障权利

“虽然你和吴某某盗窃数额基本一样,但是你有前科且未退赔损失,所以你判决刑期会比他长一个月……”在刑事速裁中心,睢宁法院审理刑事速裁案件的专职法官陈庆正在对十余件速裁案件的被告人进行集中审理、宣判和判后法律释明。

类似这样对多起案件进行集中审理、集中宣判的模式是刑事速裁中心的一大亮点。在检察机关将同类型案件进行集中起诉后,法官在立案前将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的实体性审查,对达不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标准的案件退出速裁程序,对符合速裁程序的案件在速裁中心集中立案、集中送达起诉、集中开庭和集中收押。

“除了盗窃案件,我们还把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轻刑案件纳入速裁审理程序。”陈庆介绍,“速裁中心实质化运行一年多了,效果非常可观,一是案件审理效率明显提升,现在一批速裁案件从立案到宣判5-6天就完成了;二是集中宣判更能体现公平公正,像同类型案件集中宣判,针对不同情形对被告人进行法律释明,他们就知道为什么判处轻重不同,有利于各被告人息诉服判,至今无一上诉情形。”

据王震介绍,在侦查、检察、审判阶段依法简化程序,加快案件办理速度但也要充分保障各方权利,庭审中,他们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裁判文书采用表格式判决书等方式简化程序,但对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要进行重点核查。同时,通过“一单式”权利义务告知,全方位保障被告人权利。除此之外,在集中开庭、集中宣判、法庭教育环节向被告人充分释法明理,公开量刑过程和量刑情节,达到息诉服判与统一执法尺度的目的,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破难解题

让速裁与认罪认罚从宽有效衔接

对于基层法院而言,人案矛盾是摆在现实面前的难题,而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面临这方面的困扰更直接、更直观。刑事案件办案风险高、程序繁琐,如不能对大量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轻型刑事案件通过简化程序快速审理,就无法集中精力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精细化审判,这需要基层法院积极探索、迫切解决。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速裁程序价值目标一致、程序设计上相辅相成,具有天然的契合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速裁程序的制度保障,速裁程序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变为现实,刑事速裁中心的设立为两大程序的结合提供了完美的发挥空间,也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

“从数量角度,由一审一助一书所组成的速裁小组能够审理全院近一半的刑事案件!”提及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功能效应,王震说,“这不仅实现了简案快审、难案精审,也使得矛盾纠纷快调快判,让被告人得到公平公正判决,尽快回归社会。”

此外,该院还结合最高院、省高院量刑规范化意见和本地司法实践,制定完善《关于常见犯罪主刑附加刑适用参考》并提供给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据此结合基本犯罪事实、犯罪数额和情节提出量刑建议,以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合理性。

“对符合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检察机关根据该参考,结合具体事实情节提出量刑建议,其建议更趋合理,法院判决采纳率较高,对于部分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的案件,法官会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当庭调整,审判质效得以进一步提升,最大程度释放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两大效率程序效能。”王震继续介绍。

知不足而奋进,望远山而力行。睢宁法院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作为支撑,持续探索创新刑事案件速裁“睢宁模式”,全面优化集约办理功能配置,拓宽司法资源共享路径,简化流转环节,推动刑事速裁工作集成创新,为司法体制改革贡献“睢宁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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