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徐州市大学生暨返乡人员创业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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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倡导创新文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精神,有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吸引更多优秀大学生来睢创业;鼓励睢宁籍在外人员返乡创业,努力打造多层次、多样化的返乡创业新格局,加快培养选拔高技能人才,近期举办第十一届徐州大学生暨返乡人员创业大赛(第四届“创响江苏”创业大赛徐州市选拔赛)睢宁县初赛。

一、大赛主题

智汇睢宁智创未来

二、大赛时间

年4-6月

三、赛程安排

本次大赛分为两个组别:大学生创业组和返乡创业组。根据创业不同阶段每组分设创业标兵赛和创业项目赛。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报名审核

组织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创业项目报名参赛,于5月20日截止报名。

第三阶段:举办大赛(6月30日前)

第四阶段:推荐获奖项目及标兵参加市级大赛选拔赛(7月10日前)

四、报名材料

大学生创业组

大学生创业标兵赛

①国内高校在校生或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

②凭借自身专业技术和能力创办实体(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于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县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

大学生创业项目赛

①年1月1日(含)后在我县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项目实体。稳定经营,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②项目负责人(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国内高校在校生或年1月1日(含)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③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④项目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市场前景、经济或社会价值,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适应经济转型升级要求,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明显。

创业标兵赛选手、创业项目赛项目负责人范围

①国内高校在校生指国内普通高等全日制、教育部认定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学生);

②高校毕业生指国内普通高等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远程教育等大专及以上或国(境)外留学回国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经教育部认定的毕业生。

返乡创业组

返乡创业标兵赛

①睢宁籍返乡创业人员。

②结束在外经商、工作、退役军人返回家乡,凭借自身的专业技术和能力创办实体,在我县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且稳定经营,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③本人为创办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④个人创业事迹突出,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行业内口碑良好,发展前景广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能够体现返乡人员热爱家乡、创业富民精神。

返乡创业项目赛

①睢宁籍返乡创业人员。

②年1月1日后在我县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项目实体,稳定经营,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③本人为项目负责人(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④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创业项目已实施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具有比较好的发展前景,带动就业效果显著,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五、奖励支持

(一)奖项设置

1.创业标兵组:创业标兵奖4名;每人奖金元。

2.创业项目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奖励元、元、元。

(二)支持措施

1、对所有实际参加比赛的大学生创业类项目中登记注册且时间不超过2年,符合申报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基本条件的,优先推荐。

2、对4名创业标兵和各类优秀创业项目将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提升标兵和项目的知名度;向各类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和市级以上赛事平台机构优先推荐。

3、加大对获奖创业标兵和各类创业项目的扶持,进一步落实创业政策、优化创业服务,在参赛项目入驻园区、贴息贷款、培训辅导、资金申请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促进项目顺利发展、做大做强。

4、此次大赛中符合条件的参赛项目还可享受以下支持措施:

(1)创业补贴:所有参赛团队(个人)按照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文件规定申请创业扶持补贴,包括创业培训补贴、初创企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场地支持:创业者可根据个人条件申请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办公场所,提供限时免费办公空间。

(3)培训指导:所有进入决赛的团队均可获得我县创业导师一对一的创业诊断、咨询服务。

(4)创业担保贷款:所有符合条件的参赛团队(个人)可向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申请政策性创业担保贷款,并按政策享受贴息政策。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将专人对接了解情况,提供贷款办理的绿色通道。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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