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21时,江苏省睢宁县接到泰州市海陵区疾控中心协查通知,睢宁县岚山镇居民王某、宁海学校教师张某(女)、凌城镇居民王某某(女)8月19日下午16时30分在徐州东站乘坐G,与泰州一名境外归来的无症状感染者同处05车厢,以上三人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三人于睢宁县内的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王某:
8月19日:17时在睢宁站下高铁;随后,乘坐出租车(苏CQX)于18时11分回到岚山镇鑫园小区家中,当晚未外出。同行拼车者(已落实)于17时26分在睢宁县金泰尚城下车。
8月20日:上午未外出;16时在岚山镇好又多超市购买生活用品之后,回到家中未外出;19时左右与姐姐王某、表哥孔某在岚山镇区逛街。
8月21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王某从岚山镇包车(苏CD3R88)前往县城;11时到万象天地购物城广场北入口处等人;12时左右在万象天地东侧千味恩面就餐;14时03分在万象天地鲜芋仙奶茶店购物;14时45分前往成侯花园一期篮球场观球;16时乘坐出租车(苏CQE)返回岚山镇;19时到岚山镇世纪华联超市购物,约20分钟后回到家中;23时骑电动车到岚山镇区朱记烧烤店就餐。
8月22日:在家中未外出。
张某(女):
8月19日:17时在睢宁站下高铁,出站后乘坐出租车(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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