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法院以案释法精品案例评选活动揭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规定国家机关须充分利用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制定过程、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这一重大论断和制度安排深刻阐明了以案释法在深化法治宣传、筑牢社会法治意识等方面的重要价值,为我们开展“以案释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为了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上级相关指示要求,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充分发挥案例宣传的普法功能,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争做新时代守法公民,为法治徐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媒体联合举办徐州法院“以案释法”精品案例评选活动。评选活动于年5月7日正式启动,针对年10月至年10月审结生效的案件,面向全市法院发出征集通知,经各基层法院、市中院各业务部门筛选推荐,市中院审核,共有90篇案例参与本次评选。参评案例在媒体和法院官微上进行刊登和推送,开通了线上投票通道。根据《徐州法院“以案释法”精品案例评选方案》,评审委员会委员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分别推荐,评审委员会结合线上投票情况共评选出精品案例30篇。

徐州法院“以案释法”精品案例

1、网络贩卖濒危野生动物15人获刑

编写人: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李涛、郭娜

2、病例造假无医院被判担全责

编写人: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王玉梅

3、外卖被差评商家要消费者赔偿

编写人:丰县人民法院周洪林

4、点兑奖短信被取2万元要求银行赔偿被驳回

编写人: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吴风华

5、设置冷静期为冲动式离婚踩刹车

编写人: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王道强

6、“人身安全保护令”助力婚姻家庭稳定

编写人: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王道强

7、蹊跷的借条

编写人: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潘全民

8、男子酒驾身亡4酒友被判赔偿

编写人:睢宁县人民法院刘彦军

9、送礼品活动致老太摔伤活动组织者担赔偿责任

编写人:丰县人民法院凌燕

10、不与劳动者签合同用人单位双倍赔工资

编写人: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李琳

11、低配车当高配车卖3倍赔偿差价

编写人: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汪佩建

12、3人偷排电镀废水被判刑每人付环境修复费5万元

编写人: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杜林

13、销售假冒人血白蛋白三人被判重刑

编写人: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黎方

14、付钱后发现是小产权房法院判决:房主返还15万元购房款及利息

编写人:睢宁县人民法院蔡雨辛

15、擅自转让旅游业务游客出了车祸谁担责?

编写人:丰县人民法院刘承训

16、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男子被拘役五个月

编写人:丰县人民法院郭新

17、用个人账户收取履约保证金股东对公司债务担连带责任

编写人:新沂市人民法院张骞

18、订婚后分手男方起诉返还彩礼

编写人: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石镜霞

19、新房飘窗变平窗业主获赔

编写人:邳州市人民法院董可伟

20、手持付款凭证记账联索要货款被驳回

编写人:邳州市人民法院赵红亮

21、小区内行走,先遭烈性犬咬又被车撞,谁担责?

编写人: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汤孙宁

22、店老板键盘手传号手酒托女网约单身男诱骗高消费

编写人: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庄彬

23、女子1.8万丢失6岁女童称捡到钱包给父亲了

编写人: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史良

24、船上货车致人受伤保险公司被判赔偿

编写人:新沂市人民法院蔡欣广

25、养父土地被征获补14万余元养女起诉分割补偿款

编写人: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张小舟

26、无证私开炼铅厂处理废电池污染环境被判刑

编写人: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赵丽、邹治慧

27、老人留两份打印遗嘱被判无效

编写人:沛县人民法院杨夫彬

28、生产假冒米醋黄酒男子获刑5年

编写人: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颜茂苏

29、商铺“一房二卖”法院未支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购买人

编写人:新沂市人民法院朱清华

30、黑诊所内打头孢未皮试男童死亡

编写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王永毅

无线徐州全媒体记者陆伟庄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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