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狐鲤精。
近日,网上盛传江苏徐州睢宁县一患儿,因无核酸报告被拒诊而身亡。
5月5日凌晨,徐州官方发布通报介绍事情的来龙去脉,医院未要求提供核酸报告,而是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
因患儿父母不在现场,其姑奶奶未做主同意转诊。父母赶到后,接诊医生多次催促父母转院。婴儿辗转转院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这是一个非常悲痛的故事。婴儿误咽异物,凶险异常,如果第一时间得到救治,此事就只是一个惊心动魄的小插曲,不会搭上一条宝贵而短暂的生命。
鉴于事情影响之大,官方第一时间展开调查,连夜发布通报,对舆情的响应颇为迅速,对医院的处理颇为严厉。
据官方通报:医院给予警告,对接诊医生郑某祥暂停执业活动;
给予县卫健委党委书记王艳龙党内警告处分,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张涛党内外职务。
另外,依据医疗机构管理相关规定,报请上级医院予以降级处理。
可以说,医院院长,再到主管部门,该问责的环节一个都没少,惩罚的力度可谓相当之大。
但这样的铁腕式处理,并未受到舆论的一致好评,反而引发一些质疑。
单看处罚结果,感医院,都犯了大错,所犯之错与患儿之死直接相关。可细看通报的事发经过,责任关系又似乎没这么明确。
根据通报的讲述,患儿于4月29日20时10医院,接诊医生考虑到救治能力不够后,于当晚21时开具转院转诊单,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未获其同意。
等到患儿父母赶到,已是21时45分。15分钟后,接诊医生与患儿父母交代病情后处置其他病例。
但不知为何,患儿父母并未马上转院,过去了近一个小时后,接诊医生于23时55分、30日0时整、1时4分、1时7分、1时19分、1时23分,向患儿父亲电话询病情并催促转院。
直到30日1时8分,患儿母亲才拨打。十多分钟后,医院,路上辗转一个医院进行抢救。
但医生已经回天乏术,2个小时后,患儿永远离开了世界。
官方通报详细内容
官方通报里说,医生在诊疗过程中“与亲属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
但根据通报的描述,医生并未对患儿拒诊不治,而是判断病因后第一时间开具了转院转诊单。
在患儿家属犹豫等待期间,医生也没有不闻不问,而是几乎以平均五六分钟一通电话的频率,先后六次向家属了解患儿的情况,催促其尽快转院。
所以,很多网友楞是盯着通报看了半天,医院和医生到底有什么责任,反而觉得是家属没有第一时间听从医生转院的建议,在不必要的拖延中耽误了抢救的黄金时间。
此前网传孩子没有核酸报告被拒诊身亡
当然,官方通报里只有对事情的大概描述,缺乏家属一方的声音。根据现有的有限的信息,就将责任推到家属一方,对他们不公平——
没有人比父母更希望孩子得到及时的救治,相信天下也没有几个父母,愿意拿孩子的命冒险。
同样的,若只依据通报描述的事发经过,就对医生、医院处以现在的惩罚,对他们也不公平。
有网友就怀疑,这是不是为了息事宁人医院的惩罚。
资料图,图文无关
也就是说,官方要让舆论相信其处事的公正合理,还得说清楚——
在这起不幸的悲剧中,医院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他们做了什么,或者没做什么,招致现在的后果。
在官方通报总结的事故原因里,有一句话耐人寻味:
“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
但怎样算“落实不严格”,还有哪些应该做的检查没有做,没有详细说明,不免引人猜想。
有人说,气管内异物并不是疑难杂症,医院的医疗水平,应该不难应对。
也有人提到,如果异物所在的位置很深,需要气管镜,医院都有这类设备。
说到底,这件事的核心问题还是在于,医生到底有没有尽力救治,以及医院到底有没有救治该患儿的能力。
如果是因为缺乏相应设备,医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让其负责没有道理;如果不是设备原因,那就要判断医生有没有在其能力范围内尽到救治的责任。
而每个医生的业务水平和从医经验不同,得出的结论迥然相异。
接诊医生建议患儿转院,是考虑救治能力不够。而这一考虑是否成立,是一个很专业的问题,需要专业的医疗团队来进行调查听证——
结合医生的陈述、其医院的医疗条件,才能判断医生是否失责,其建议转院是故意推诿还是基于谨慎考量。
人们不希望看到本可以救治的生命,因医疗失当而无辜丧命;也不想看到任何一个医生蒙受不白之冤,随便被扣上见死不救的帽子。
无论是给公众一个完整的交代,还是为保护本就脆弱的医患关系,都需要把事故的原因和医生的责任说清楚。
文
徐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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