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洪县梅花镇恶意强制康居公司破产冤假

近期民生中国网接到江苏省泗洪县居上康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居公司)负责人孟召金反映,公司曾开发建设的梅花镇“梅花尚苑”安置小区因梅花镇政府从中作梗,恶意强制康居公司破产,致使康居公司与孟召金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破坏,曾经资产逾亿的康居公司,已是“僵尸”企业。

梅花尚苑安置小区

因泗洪县法院汤卫兵等人六年前乱作为,恣意作出破产清算裁定,埋下祸根。六年多来不破产、不清算、不结案,仅康居公司蒙受的直接损失就达5千万元的恶果,希望通过媒体曝光此事,维护其合法权益。

据孟召金反映,居上康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年6月在泗洪县取得开发建设梅花镇“梅花尚苑”小区的合法手续后,正在履行与镇政府所签《建设协议书》时,泗洪县法院民二庭庭长汤卫兵、梅花镇党委书记吴仓满、分管城建副书记申志坚等为代表公、检、法及政府人员,沆瀣一气,将康居公司裁定破产清算,致使企业经营权、财产权完全被非法剥夺,工地荒芜,楼房烂尾,数百购房户无法入住又上访无门,社会遗害无穷,政府公信力严重丧失。

康居公司在无法无天、乱象丛生的泗洪县的政治生态中,是怎样变成“僵尸”企业?大致情况如下:年3月时任梅花镇党委书记吴仓满,强行下令,要求“梅花尚苑”小区正在施工的各家承建商全面停工,并指使城管队长张波(系刑满释放人员)等强闯工地,驱逐正在施工的多名工人,年4月,监管小区庞伟骗取康居公司各种印章,年10月派出所所长姬耀为证人,带申志坚、朱永放、庞伟三人到睢宁孟召金办公室,骗取孟召金在套空白合同上签字,近套房被超低价卖出,房款至今去向不明(申志坚作为当时分管该镇城建的副书记,安排监管小组庞伟盖章,许广文开票收款,张波、朱永放、王勤孝负责销售)。

年4月之前,孟召金多次找到乡镇政府分管城建的副书记申志坚协调居上康居公司在年交给乡镇政府的套安置房款结算,但申志坚以种种理由推诿拒不结算。年4月,孟召金带承建商高飞和张律师再次找申志坚协调结算,孟召金和申志坚大吵一架和辱骂,二人从此结下了冤仇(之后申志坚实施报复,竟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把孟召金送进监牢18个月)。

年,梅花镇政府以欠其万元预借资金为由,申请居上康居公司破产(按理,该镇政府事实上欠康居公司多万元安置款,还不算被监管小组掌握的价值万元的门面房,所以说该镇政府以万元的债权申请法院实施破产清算,是枉顾本案事实,枉顾法律)。泗洪县人民法院于年7月16日作出的()苏民破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该破产案件,并委托江苏西楚律师事务所作为该案件破产管理人,时至今日已经六年多时间,该破产管理人并没有做出任何清算事宜。主要表现为:一、资产评估报告没有公示;二、债权债务没有确认报告,三、没有财务审计报告。

破败不堪的梅花尚苑

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即江苏西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牛志超,向法院谎报康居公司数千万元虚假债务。梅花镇梅花村党支部书记、梅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王勤孝,非法拆除康居公司售楼部,损失价值80余万元。

上述巧取豪夺劣迹斑斑的事例,在本案中不胜枚举。这里着重剖析六年多来,汤卫兵“破产裁定书”出笼过程,以及既不破产,又拒不结案,完全是枉顾事实,更与法理不容!

人去楼空的物业公司

一、泗洪县梅花镇政府以享有康居公司万元债权(其中万元是第一位开发商所借用的用于发放年底农民工工资,另外50万元是焦公运民间借贷,由申志坚副书记担保此款由政府会计许广文破产前已还上)以未及时清偿为由,于年6月向泗洪县法院申请立案,对康居公司破产清算。康居公司欠梅花镇政府万元债务,属民间借贷,本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却故意采取“破产清算”手段,欲置康居公司于死地而后快!

二、泗洪县民二庭庭长汤卫兵,无视《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不调查不取证,偏听偏信,草率立案,且在审判过程中,未将法律文书送达,从而剥夺公司知情权和辩护权,根本上违背程序正义。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程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指出:查封在建工程后,应允许被执行人继续建设,这一规定发布距今已近三年。

四、《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审限为六个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重大疑难破产案件审理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五、滥用权力强势主张破产清算,非但与法不容,更与民心完全相背,遭到购房人和承建商一致反对。年2月9日,破产管理人的负责人牛志超(西楚律师所主任)、梅花镇政府和泗洪县法院联合召开破产清算大会。为彰显威力,维持会场秩序,调动手执盾牌警棍公安防暴警察,出动警车、3条警犬,如临大敌。但是,债权人大会表决的结果,到会的债权人,全部不同意康居公司破产。

上述事实表明,这不仅是不作为,而是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甚至公然抗法的行为,以致酿成如今这样的严重恶果!

梅花尚苑未完工的烂尾楼

孟召金表示所反映内容真实无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表达了其本人的诉求如下:

一、迅即恢复本人在“梅花尚苑”小区开发建设的一切合法权利。

二、作为党风政风第一责任人的泗洪县委书记,必须亲自督办此案,成立专门工作组,协调解决善后事宜。

三、彻查并依法处理汤卫兵、吴仓满、申志坚等违法乱纪、渎职侵权的相关人员。

四、以本人提供5千万财产损失清单和江苏大正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公司“梅花尚苑”小区评估市值.42万元为参照依据,追索、赔偿本控告人的财产损失。

梅花尚苑评估市值

孟召金希望所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泗洪县以纠正此冤假错案为抓手,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梅花镇政府胡乱作为、违法行政的陋习,挽回在社会上造成的负面影响,重塑法制政府形象。

民生中国网将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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